济宁市打造绿色新名片 10万亩湿地保护修复完成

2020年01月03日10:29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杨柳

自2018年济宁市启动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以来,济宁市积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大力加强湿地建设,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水平,切实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济宁市把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修”试点城市等统筹规划、一体推进。此前,济宁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实施意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同步开展创建活动。同时,为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济宁市先后制定印发了《政府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湿地保护率、湿地面积、生态状况等纳入考核范围。

为打造“覆盖城乡、碧波万顷”的湿地景观,济宁市持续开展面源污染防治,以南水北调水质稳定达标为刚性约束,全面实施治理再提升工程,实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建设、河湖水库网围网箱清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了水质持续稳定。同时,济宁市大力开展河流湿地、人工湖湿地等保护修复,完善设施建设,重点做好城中人民公园湿地、南池公园湿地、城南太白湖湿地、城东高新区廖河湿地、城北任城翠湖湿地、城西嘉祥吉祥湖湿地的保护修复工作,使其成为城市湿地建设重要“名片”。

●截至目前●

全市湿地面积228万亩,湿地率13.62%,湿地保护率77.38%,共有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1处,大运河世界遗产1处,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类型)1处,市级以上湿地公园35处,其中国家级6处、省级18处,湿地科普教育基地8处。申报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评审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

围绕“生态环”建设,济宁市以环南四湖大生态带、重要河流水库和市级以上湿地公园等湿地生态环境为主体,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实施了山东南四湖湿地保护建设和20余个湿地公园保护恢复项目,其中,2019年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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