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为民办十件实事”之农村饮水安全:新建规模化水厂4处

2019年12月21日15:00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杨柳 陈浩

近年来,济宁市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连续十多年将其列入“为民办十件实事”。今年“十件实事”中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内容为:新建规模化水厂1处、续建12处规模化供水工程,完成规模化供水工程7处;结合省农村饮水安全提升两年攻坚行动要求,优先解决100个高氟村、30个扶贫村饮水安全问题,共涉及受益村庄639个,受益人口70.5万人。

截至目前,我市今年新建规模化水厂4处,续建规模化供水工程12处,完成规模化供水工程8处,受益村庄1070个、人口111万人,其中完成45个省定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183个高氟村除氟改造,共计完成投资12.15亿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农村饮水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据悉,立足我市资源性、水质性缺水的实际,我市因地制宜推进水源置换、规模化水厂、信息化工程“三大工程”建设,以达到城乡供水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四化”要求。其中,我市开工建设了供水能力20万吨/天的长江、运河两处地表水厂,2020年即可实现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置换。东部山丘区依托水库、优质地下水,建设规模化水厂,解决地质性缺水的城乡供水问题。而为解决西部平原区水质性缺水问题,我市积极借助煤矿塌陷地治理,建设平原水库,引蓄地表水,通过水网输送到规模化水厂。同时,我市建设了工程信息管理中心,采取信息化手段对水厂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分析,实现了管理的高效化、便捷化、智能化。

今年市政府批复了《济宁市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通过置换水源、新建改造水厂、管网延伸、单村改造提升等工程建设,明年全市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将得到全面解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达到80%以上,最终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目标。

为做好城乡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管理,我市全面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落实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加大“按表精准计量、水费应收尽收”管理力度,以精准用水计量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百姓节水、惜水意识。

同时,充分发挥“116”水利服务热线作用,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咨询和监督,第一时间维护抢修出现故障的供水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供水安全。为提升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水平,我市积极探索建立了县(市、区)“一家企业运营”管理新模式,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已经建立了“一个部门主管,一家企业运营”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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