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无特殊情况禁止对货车实行24小时限制通行

2019年12月21日08:47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张稳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2月20日讯(记者 张稳)20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当前道路货运行业发展面临的痛点,围绕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最关心关注的问题,部署了5个方面共14项重点任务,着力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获得感,推动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意见》提出,落实普通货车跨省异地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要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登记和行政许可便利化等各项改革举措。探讨开展危险品道路货运电子押运员试点。2020年开展符合山东省实际的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标准制定工作,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系统的升级。进一步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建立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车辆通行管控联动机制。原则上除特殊区域外,禁止对货车实行24小时限制通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高污染排放车辆除外)。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落实新能源货车扩大通行范围,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限行。

《意见》要求,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持续推进集装箱公铁海多式联运、网络货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冷链物流、零担货运、网络货运企业等为重点,引导货运龙头骨干企业整合重组货运资源,构建区域货运生态圈。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有序发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等新业态,建立货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税收数据分析和货运行业监管。

加快车辆装备升级改造,《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推动提前淘汰中重型柴油货车、高耗低效非标准汽车列车及罐车等老旧柴油货车。推广应用先进货运车型,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置轴汽车列车、厢式半挂车。加快推动城市建成区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鼓励物流园区、产业园、配送中心等地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设施,加快建设高速公路和国省道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加快推进车辆信息、执法信息共享,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意见》提出,支持各市为转岗货车司机提供再就业培训,鼓励道路货运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推进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线上线下及异地从业考试,2019年实现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网上办理。推进货运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结合货车司机集散特点和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功能实用、经济实惠、服务便捷的“司机之家”。

提升货运市场治理能力,《意见》要求,集中开展在全省范围内严厉打击车匪路霸,为货车司机创造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建立货运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体系推进道路货运相关信息跨部门共享。加大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的惩戒和定向监管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情节严重的淘汰退出道路货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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