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山东丨人在家中坐,税从天上来,“被老板”后处理难

2019年12月20日08:40  来源:问政山东

12月19日,山东广播电视台《问政山东》节目播出第41期,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问政。本期节目中关注了冒用他人身份设立公司虚开发票的问题。

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失信行为。济南的邱先生向《问政山东》反映,2017年,自己意外地被卷入到了一起虚开发票案件当中,虚开发票的数额高达2000万元。

邱先生在2016年12月份不慎丢失了身份证,随即在2017年1月进行了挂失补办。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半年以后,他突然接到莒南县一位警官的电话,说他卷入了一个公司发票的案件。

警方告诉邱先生,在他名下有一家名为莒南臻乐建筑材料的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6日。这家公司涉嫌虚开发票近2000万元,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公司并不是自己办的,虚开的发票也毫不知情,邱先生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案件与自己无关,警方也排除了嫌疑,但虚开发票的连锁反应,让邱先生的征信受到了影响,无法购房贷款也无法和朋友合伙开公司。

那当初是谁冒用邱先生的身份信息虚开发票?后来,邱先生找到了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窗口。

税务系统的近2000万虚开发票处理不了,这让邱先生既担心又苦恼。而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申领发票需要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公司税务登记证、发票领用簿等材料,才能办理。如果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提供报税盘等物品。

身份证丢了,也挂失补办了,但却被人冒用旧身份证注册了公司,被当了老板被欠了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局长王献玲表示,这种情况确实会出现,“而且不断有”。

临沂市税务局局长程林在直播现场对邱先生的遭遇表示歉意,表示节目结束后将立即启动调查,立即消除邱先生被冒领身份证对他带来的不影响。同时,他指出,目前对于这类用别人的身份证领取发票的情况,税务部门有严格规定,需要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刷脸信息等严格的条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问政直播现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局长王献玲强调,下一步要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把这些虚开骗税冒领的事情遏制住,加大问责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一方面主观上尽心尽责,另一方面流程再造从严把握,把这些漏洞弥补掉。

闪电新闻记者 张煜晴 白少光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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