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根治欠薪夏季行动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成常态化

2019年12月20日08:2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济宁市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常态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9年8月1日

济宁市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

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常态化工作方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部署要求,建立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标根治欠薪总目标,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问题,采取专项行动和常规化监管相结合,把功夫下在平时,推动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常态化,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历史陈案早办结,避免年关“讨薪难”年年整治、年年重演,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打造“无欠薪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

从2019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治理范围主要是辖区内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一)建立“两本台账”。夏季专项行动之初,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乡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在建项目和欠薪隐患大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一是在建工程项目台账,逐个工地项目进行排查,查看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建立欠薪隐患和存量案件台账,全面排查梳理目前存在的欠薪案件和欠薪隐患。(8月2日前完成,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汇总建立相关台账)

(二)做到“两个清零”。夏季行动期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乡水务及国资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的化解,加大各自领域欠薪存量案件的整治力度,强化措施,集中化解一批陈案积案,特别是要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8月20日前完成)

(三)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对今年已查办、督办结案的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做到案了事了。要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对查实的失职失责、懒政怠政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并予以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8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三、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常态化

以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持续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形成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一)工作台账“一月一更新”。对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和存量案件“两本台账”,要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每月25日前,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乡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摸底调查更新后,抄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制度落实“一月一报表”。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排查力度,对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调度汇总一次相关报表,进一步掌握各项制度落实的工作底数。

(三)重点项目“一月一督导”。坚持“一线工作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乡水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每月选取部分重点建设项目,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项目一线、工地现场,开展明察暗访、进行对账查账,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指导抓好整改落实。每月督导检查情况要记录在案,作为抓重点、治难点、集中突破的参考,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问题整改“一月一通报”。对上级反馈、平时掌握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推送反馈有关县(市、区)和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

(五)欠薪案件“快调查、快处置”。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欠薪案件的处置化解工作,特别是上级转办督办的案件,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处置;对新发生的欠薪案件,要快速查处,快速结案。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视各类信访舆情欠薪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监管职责,迅速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积极促进欠薪案件的处置化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适时予以曝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欠薪拉入“黑名单”。保持对欠薪失信行为高压态势,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行为的,通过媒体曝光一批、列入“黑名单”惩戒一批、依法移送公安一批、清出建设市场一批,有效震慑和严厉打击各种恶意欠薪行为。同时,对欠薪失信行为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在夏季行动期间,省里将开展重点调研巡查,有关情况将列入2019年度市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重要参考事项范围。市、县(市、区)都要依托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充实人员力量,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突出治理重点,确保夏季行动取得实效,全力推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监管常态化。

(二)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主动担当,协调配合,做好本领域欠薪案件排查、整改和督办解决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都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立足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狠抓推进落实。

(三)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重大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加大欠薪案件联合查处力度,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乡水务部门和国资等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监管(管理)范围内的重点企业特别是在建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检查,并组织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四)加强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益,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夏季行动情况和现场督导检查情况、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于2019年8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

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相关成员单位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来源:金乡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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