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这7个单位拟获得山东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19年12月18日14:0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官网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和山东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1号)文件要求,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逐级审核推荐和评选,并经山东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包括96个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116名财政系统先进个人。

公示名单中,拟表彰的山东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共计96个。其中,潍坊市和临沂市有8个先进集体获得表彰;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菏泽市分别有7个先进集体获得表彰;青岛市、淄博市、泰安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分别为6个先进集体获得表彰;枣庄市、东营市、威海市、日照市则为4个。

此外,还有116名财政系统先进个人获得表彰。

通知指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于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山东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山东省财政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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