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这些地方将启用限高架及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违停抓拍设备

2019年12月12日19:4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曲阜市公安局

关于金陵大街两处限高架及道路监控设备

启用抓拍交通违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请省、曲阜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决定启用金陵大街新建两处限高架及道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并予以处罚。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19年12月19日起,启用两处限高架及10处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违停抓拍设备。

二、道路范围

金陵大街、五福路等路段。

三、限高架设置

(一)限高架建设安装位置

1、G104与金陵大街十字路口西30米处;

2、金陵大街陵城镇政府东200米处。

(二)限高架限制通行高度

1、金陵大街新建两处限高架限制通行高度为2.9米,大型货车及超过限高规定的其他车辆通行要严格遵守设置的限高、限速禁令标志,超过限高大型货车等车辆请绕行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道路通行。

2、中小型公交车及小型机动车通行时严格按照设置的限高高度安全通行。

四、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共10处)  

(一)G104与金陵大街十字路口西30米处;

(二)金陵大街陵城镇政府东200米处。

(三)金陵大街(陵兖路)与工业西路交叉路口处;

(四)金陵大街(陵兖路)与工业西路交叉路口西200米处;

(五)金陵大街(陵兖路)与工业西路交叉路口西400米处;

(六)金陵大街(陵兖路)与工业西路交叉路口东200米处;

(七)金陵大街(陵兖路)与工业西路交叉路口东400米处;

(八)金陵大街(陵兖路)与工业西路交叉路口东600米处;

(九)金陵大街(陵兖路)与工业西路交叉路口东800米处;

(十)春秋路与五福路交叉路口南100米处。

五、限高架设置法律责任及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录入告知事项

(一)法律责任

机动车、非机动车需严格遵守限高架限高规定,对驾车故意、擅自、强行碰撞破坏限高架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反管理规定强行通行损坏设施设备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全部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录入告知

智能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有效抓拍机动车闯红灯及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经系统自动比对审核无误后,3日内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作为交通违法处罚证据,公安交警3日内向社会提供查询,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

六、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依据及处罚

机动车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山东省道路测速取证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

七、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及处理

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管科负责交通违法行为的咨询服务(电话0537—4430419),市民及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可登录互联网“济宁交通违章查询”进行查询;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在法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到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交警违法处理窗口(电话0537--4430429),接受非现场处罚,并应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银行、中信银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或可以使用手机下载交管12123软件进行缴纳;手机关注山东公安警务保障微信公众号进行扫码缴纳。

特此公告

曲阜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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