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了解的无人机驾驶的相关规定!(二)

2019年11月28日14:3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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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闯机坪、滑行道、跑道,拦截、强登航空器,对航空器设置障碍 或者放飞无人机,干扰、阻碍航空器正常运营

【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 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 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 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第二款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法情形和处罚基准】

1、下列情形之一,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 下罚款:

(1)非法拦截、强登航空器;

(2)攀爬、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

(3)擅自穿越滑行道、跑道的;

(4)故意设置障碍,非法拦截航空器;

(5)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行为的;

(6)实施妨碍航空器正常行驶其他行为,不听劝阻。

2、聚众实施者,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 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有涉嫌犯罪的情形,及时立案侦查

(1)非法拦截、强登航空器,致使人员受伤、财物损毁等后果达到 刑事立案标准的;

(2)在扰乱机场秩序过程中造成他人身伤害,且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的。

违规飞行无人机

【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 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 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 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的拘留, 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 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 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更多相关规定敬请期待下期!

济宁广电传媒艺术培训中心

培训地址:济宁市常青路9号济宁广播电视台院内北二楼

咨询电话:15650377577(金老师)

技术合作单位:北广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校企梦创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央电台、电视台深度合作单位。同时,公司为民航局指定无人机执照培训基地,具备航空摄影、航空喷洒、空中拍照、驾驶员培训、飞行表演等经营许可。拥有600亩培训教学场地,授权有独立空域。

无人机培训校区:

无人机操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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