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曹海粟)日前,为深入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济宁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水平,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济宁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暨公文处理培训会。济宁市各县(市、区)分局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有关同志对新修订的《条例》和2019年政务公开任务、公文处理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解读。
会议强调,政务公开和公文处理,是各级各部门办公系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对政令传达、政策解读、成绩展示、关切回应的重要手段和举措。
会议指出,近年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介,对群众关心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环评审批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加强执法监管、政策解读、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对提升群众满意度、督促环境问题整改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会议要求,济宁市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单位要认真领会新《条例》精神,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细化公开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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