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济宁城区养犬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部署会议召开,济宁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将开展为期4天的城区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在整治中,济宁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市畜牧业发展中心等各成员单位将抽调专门执法队伍,以城区广场、公园、绿地、大街小巷、社区、小区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为重点,通过区域查、街面管、小区守、共同治等措施,集中治理“遛犬不拴绳”、“犬粪不清理”、“养犬不登记”等违法养犬行为。
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和部位:重点管理区范围居民小区、绿地、公园、广场、主次干道两侧等公共场所区域,重点清理新世纪广场、仙营绿地、全民健身广场、文化广场、人民公园、南池公园、百花公园、任城湿地公园、杨家河公园、太白湖景区、济宁儿童乐园、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兖州区重点区域和部位。
(二)重点问题:1、携犬户外活动不束犬链(绳)问题;2、携犬外出不即时清除犬粪、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不文明遛犬行为;3、居民小区“遛犬不拴绳”、“犬粪不清理”行为;4、“养犬不免疫、不登记”行为;5、饲养禁养犬、大型犬问题;6、无主犬只、流浪犬只收容管理问题。
对劝阻、纠正后拒不整改的,固定现场证据,下发当场整改通知书;对不服从管理的,果断带离处置。行动期间,市公安、城市管理、住建、农业农村部门抽调专人开展督导检查。各区公安、城管分局组建专门队伍,划片参与执法巡查,督导检查街道(派出所)工作开展。
根据9月1日实施的《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犬只免疫和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容和领养、犬只诊疗和经营,以及执法保障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其中,犬只栓绳牵领、犬只粪便清理等问题,《条例》中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养犬人一旦违反此类条例,公安机关将处以50元到200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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