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法实施首月,山东取得“开门红”

2019年10月24日17:27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刘勇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施行,耕地占用税正式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标志着我国“税收法定”进程进一步加快。

9月份,作为新税法施行的首月,耕地占用税各项政策运行平稳、征管工作有序推进,山东全省入库耕地占用税8.47亿元,同比增长32.87%,顺利实现政策平稳过度,取得了“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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