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8月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 汶上第一

2019年10月03日09:2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按照市考核办要求,自8月起,根据新制定的《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版)》(济环字〔2019〕21号)对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现对2019年8月份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1名  汶上县  49.21分

第2名  泗水县  46.17分

第3名  太白湖新区 44.72分

第4名  高新区  44.55分

第5名  经开区  42.87分

第6名  微山县  41.31分

第7名  任城区  41.20分

第8名  兖州区  39.22分

第9名  梁山县  38.63分

第10名 邹城市 37.44分

第11名 曲阜市 36.32分

第12名 嘉祥县 35.83分

第13名 鱼台县 33.83分

第14名 金乡县 26.23分

月度考核满分50分,除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率外,按照其余各项指标每月完成情况打分并通报情况。年度考核满分100分,按照各项指标年度完成情况打分,作为各县市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成绩。

请各县市区对考核结果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找准症结,补齐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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