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上市公司的环境执法监管和指导帮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环境管理,落实环保责任,引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上市公司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暨帮扶行动。
检查帮扶对象
济宁市上市企业共9家,含下属子公司共17家。
检查帮扶内容
1、重点检查上市企业水、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以及群众信访反映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具体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VOCs综合治理情况,工业废气及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建设情况,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等内容。
检查帮扶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与
环保部门执法检查相结合
自查阶段(9月6日-15日)
上市企业依据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规范要求,对环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执法检查帮扶阶段(9月16日-9月18日)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3个检查组,对9家上市企业进行全面“地毯式”排查。各检查组按照“指导先行、执法前移”,对上市企业实施“一次检查、全面体检”,从源头查找企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督办整改,防止企业“带病经营”,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落实阶段(9月19日-9月30日)
针对各检查组发现转办的环境违法问题,有关县市区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高标准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帮扶和优化服务,充分调动上市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0月1日之后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又发现新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严厉查处,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来源:济宁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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