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累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32份,立案行政处罚17户次,罚款人民币5.5万元,企业用于提升、改造的资金投入累计达480余万元。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达到预期目标,全市餐具消毒管理水平、产品卫生质量显著提升。
整治过程中,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要求,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用水、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进行逐批检验,出厂的餐饮具是否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是否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情况以及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卫生设施设备、人员卫生、进货索证情况等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全覆盖抽样检验。(来源:济宁卫生监督网)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