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登记挂牌时间:利用4至5个月的时间对在用电动自行车实施集中登记挂牌。集中登记挂牌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8月30日,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市场管理监督局、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征求意见告知。为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省公安厅等四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9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或者建议反馈至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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