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7月31日解读山东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困难帮扶和专项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8月1日起,山东将由政府出资设立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基金,初期规模50亿元,市场化运作,收益缴入省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专项用于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注册登记3年内)创业贷款,分别给予最长3年和最长2年全额贷款利率贴息。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廖发银:商业银行提供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贷款,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最长3年。
享受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后仍存在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或其他优抚对象,基金收益将分类给予大病专项救助、生活困难一次性帮扶等补贴。对再就业有困难的退役士兵,明确专项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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