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扣满12分 刚拿驾照3个月就被注销

2019年07月24日14:17  来源:大众日报 · 新锐大众  作者:赵德鑫

7月23日上午,济宁高速交警支队泗水大队民警正在日兰高速兖州收费站开展勤务工作,10时左右,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报警称一辆尾号为076的中型货车存在驾驶证异常情况。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截。

经查,该车驾驶员徐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而驾驶中型货车属于大型车辆,需要准驾车型B2以上驾驶证,并且该驾驶员今年4月份刚刚领取驾驶证,尚在实习期;经进一步调查,徐某驾驶的尾号为076的中型货车涉嫌超载,经超限站过磅,该车总质量为8165KG,过磅称重为10500KG,超载2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该车驾驶员徐某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违法扣12分罚款2000元、因“实习期上高速无陪驾”违法罚款150元、因“超载30%以下”违法扣3分罚款200元,共计扣15分罚款2350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实习期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驾驶资格将被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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