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7月5日,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梁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张继海涉嫌受贿罪一案,向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继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继海,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继海在梁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期间(聘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信息
2019年6月11日,梁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梁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张继海决定拘留。
2019年6月18日,梁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梁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张继海决定逮捕。
(来源:梁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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