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自带酒水,还称顾客是神经病,饭店经理谁给你的权力!”6月28日,网友通过平台留言投诉,称芳袭人菜馆(体育馆店)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另外,该饭店经理态度极其恶劣,出言不逊。该网友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明确规定不让顾客带酒水为霸王条款,为什么芳袭人就能违规或违法顶风作案?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7月5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商家进行现场检查,已责令商家整改。对于投诉人反映的服务态度问题,商家负责人已经向投诉人道歉,投诉人表示接受。
延伸阅读:
不让客人自带酒水违反消费者权益吗?
违反了消费者权益。
“禁止自带酒水”其实包含的意思,是要喝酒就得在该酒店消费酒水或者收你开瓶费。根据合同法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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