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走过场等将被问责!山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年底前运行

2019年07月04日11:33  来源:​闪电新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日前印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省级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将上线运行。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健介绍,《实施意见》提出,2019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省级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2022年年底前,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重点任务包括,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大数据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建设省工作平台,并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省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实施层级,导入省工作平台,实行动态更新,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健全与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发抽查移动端APP,配置智能移动执法装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为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职责,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积极性,有效防止执法检查不作为、乱作为,《实施意见》提出了问责和免责两个清单,可以有效实现“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其中,免责清单主要包括五种情形:一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已履行抽查检查职责的;二是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限制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的;三是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四是因被委托进行检查的专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导致错误判定或者处理的;五是其他依法依规不应当追究责任的。

问责清单主要包括六种情形:一是未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二是未依法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三是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四是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的;五是抽查检查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六是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追究责任的。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成为新型市场监管模式的基本手段。与传统的市场巡查相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制定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实现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解决了随意执法、任性执法等问题,可以有效防范权力寻租,营造了宽松、公平的市场环境。从检查频次上看,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严格控制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设置抽查比例上限,防止检查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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