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事业编首次定向招录残疾人群体 12个岗位伸“橄榄枝”

2019年06月28日08:58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苏茜茜 齐旭

昨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继2018年我市五家机关单位专门岗位招聘残疾人公务员之后,今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大残疾人招聘力度,首次面向残疾人设置12个定向招聘岗位。

“今年我市事业编定向招录残疾人群体,尚属首次。”市残联教就部主任廉红卫说,本次的定向招录,既保障了残疾人的就业权利,也对未来我市各事业、机关单位逐步扩大定向招录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

2017年,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残联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从实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执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落实对用人单位补贴和奖惩政策,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好服务,合力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意见》要求,将用人单位是否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和义务纳入各类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对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义务,又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采取媒体公示、舆论监督、工作通报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12个定向招聘岗位

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任城区阜桥街道

充州区鼓楼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曲阜市鲁城街道服务中心

泗水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邹城市石墙镇卫生院

微山县特殊教育学校

鱼台县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

金乡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嘉祥县嘉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汶上县残疾人联合会

梁山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报名时间:7月5日9:00至7月8日16:00

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措施

我市残疾人就业主要有三种形式,残疾人集中就业、分散按比例就业和个体灵活就业。

残疾人集中就业

是指残疾人占单位职工总人数25%的比例,且残疾职工10人以上的单位就业的。残疾人集中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由税务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限额按照最低工资的四倍确定。此外,在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也有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

按比例就业

是指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业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税务部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一步,税务机关将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通过这种约束性机制来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残疾人个体或灵活就业

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有关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如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小额贷款扶持等。残联系统根据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定,评选残疾人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给予一次性4000元至10000元的扶持。

多读一点

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上学有何补助

中、高考成绩公布后,残疾人考生也成为大家关注的对象。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我市的残疾学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在上高中、上大学均可获得就学补助。

根据市残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阶段学费、住宿费的通知》规定,全市公办高中学校中免收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学费、住宿费。残疾学生须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抚养人)须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符合免收条件的学生,在每学期缴费注册时,向现就读的公办学校提出免交申请,填写免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批。所作批准在该学校本学年度内有效。

根据《济宁市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规定,对残疾学生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中专(技工学校)的,分别给予6000元、4000元、2000元学费补助;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中专(技工学校)的,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学费补助;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00、1000元的学费补助。该项工作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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