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投资理财”花样翻新,这10种陷阱要谨防

2019年05月15日11:07  来源:大众日报·新锐大众  作者:张依盟

钱袋子鼓了,就想着找个好的投资理财项目,让“钱生钱”,从此过上“躺着赚钱的日子”。

有这种想法不要紧,但要学会投资理财找到真正的好项目,就不能只看热闹,更要学会看门道。稍不小心,不仅会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甚至会负债累累。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分子不断变换花样,越来越多的案件以创新创业、扶贫养老、公益慈善等政策为幌子从事犯罪活动,诱骗公众上当。有10种投资、理财项目要特别注意——

案例一:

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民警在日常风险排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家居公司以“零元消费”为名,通过宣传册、电视、微信、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宣传,以承诺分期返还客户本金及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吸收公众存款,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经立案调查,该公司自2014年至2017年11月共向社会吸收资金22.4亿元,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随后,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二:

近日,安丘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打掉一个互联网传销犯罪团伙,抓获广东、北京、广西等地团伙骨干成员14名,涉案总价值2亿余元。

2018年5月,安丘市公安局接辖区居民报警称,其在“某某商城”网络平台投资被骗7000元。经立案调查发现,受害人投资的涉案平台打着创新的幌子,根据会员所购买的套餐数额及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并无实质的交易或者服务,其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查,该团伙自组建以来,已发展会员2万余人,会员层级67级,涉案金额2亿人民币,涉及20余个省市。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党报君发现,非法集资犯罪主要集中在资产管理、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等领域,犯罪嫌疑人借助互联网和经营模式的变化,不断翻新犯罪手段,网络化、跨区域化的特点更加明显,涉及人员和资金规模趋多。传销犯罪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城和消费返利领域,同时借助虚拟货币、慈善互助、原始股投资等幌子的新型网络传销活动蔓延迅速,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和利诱性,社会危害严重。

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远离骗局,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省公安厅提醒,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无论对方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能够支付高息,或只要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的,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将会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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