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4月24日,中共济宁市兖州区纪委常委会议(区监委委员会议)对漕河镇吴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恩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原村主任吴国营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研究,区纪委决定给予吴恩军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委将吴恩军、吴国营移送兖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同日,检察机关对其两人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吴恩军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吴国营任村主任期间,身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侵占村集资金,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私自将村集体资金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罪。
(来源:清廉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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