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市于4月19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1日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所有企业不再执行豁免政策。
应急期间,国家强化督查组、省级专项行动检查组、市专项行动检查组将重点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进行通报。现对4月21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
曲阜市:
1、曲阜三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未提供环评审批手续,未提供应急预案“一厂一策”,未悬挂应急天气公示牌;煤仓大门未密闭,地面积尘严重;筛分工序产生的大量扬尘无组织排放。
2、尼山镇南辛村一沙场,沙场地面及进出道路均未硬化,车辆进出时扬尘污染严重;露天堆存大量沙土,覆盖不完全。
3、尼山镇东余村石子厂,已经建成投产一条石子破碎、分选线,无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微山县:
4、山东航宇船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有电焊作业,未落实橙色预警应对措施;焊接烟气未采取收集处理措施。
鱼台县:
5、张黄化工园区原商贸城拆迁工地(山东辰龙药业有限公司东侧),大面积物料、煤矸石露天堆存,未覆盖。
6、张黄镇无名炭化稻壳生产点(张黄生产力促进园区最北侧厂房),地面积尘严重,无防尘抑尘设施。
嘉祥县:
7、生物产业园西侧道路,两侧管道施工开挖的土方大面积裸露,未覆盖。
来源:济宁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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