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崔相游 通讯员 刘健 孟祥平)随着清明假期的临近,亲朋小聚、走亲访友等聚会聚餐活动增多,随之而来的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所抬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嘉祥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违法特点,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加大对涉酒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凌晨四点钟,嘉祥交警大队民警在嘉祥北外环路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一辆亮着车灯停在路边的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来到车前闻到浓烈的酒味,于是立即对驾驶员何某进行酒精测试检查。结果显示,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56毫克,属于饮酒后驾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1000元 、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
清明节小长假即将到来,不少市民都计划踏青、游玩。值得注意的是,假期期间我市交警不放假,民警提醒:超速有抓拍,驾驶须谨慎;违停有罚单,停车勿随意;喝酒不开车,假期照样查;夜间有远光,开车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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