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起案件、一项制度规范分获省检察院表彰

2019年03月27日17:16  来源:大众网  作者:马婧

近日,在山东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2018年度民行检察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制度规范评选活动中,济宁市一起案件和一项制度规范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和“优秀制度规范”。

济宁市检察院制定的《民行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民事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了案件质量。鱼台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王某与缪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是济宁市查办的虚假诉讼案件中的又一成功典型案例。现虚假调解书被撤销,缪某某、王某、王某某均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刑,对虚假诉讼形成威慑,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评选活动,共评出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10件、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调研成果7篇、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制度规范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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