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矿企重大事故 1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02月26日10: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林虎 李爱平

中新网锡林郭勒2月25日电(记者 李爱平 张林虎)2月2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2·23” 重大事故处置指挥部得到消息 ,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2·23”安全事故责任人目前已有1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人已取保候审。

2月23日8时20分左右,内蒙古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通勤车往井下运送工人,车辆失控,撞向辅助斜坡巷道,造成重大运输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共有22人死亡,28人受伤。

锡林郭勒盟行署盟长霍照良表示,目前所有受伤人员,已在锡林郭勒医院和锡林郭勒蒙医医院安排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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