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家风正能量!山东省妇联面向社会征集全国最美家庭

2019年02月25日14:00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范佳

记者从山东省妇联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确立的目标任务,大力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引领更多的家庭学最美、争最美,在全社会汇聚和弘扬家风正能量,省妇联决定,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度全国最美家庭。

推荐时间:即日起至3月1日止。

推荐范围:凡是在本省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在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绿色环保、清正廉洁、移风易俗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都可参加(原则上推荐的全国最美家庭需获得省级家庭荣誉)。

参与方式:参与推荐者可登录山东妇女网(www.sdwomen.org.cn)、下载“齐鲁女性”APP 或关注“齐鲁女性”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推荐表。

1、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家庭所在社区(村)或家庭 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同时上报 800 字的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推荐家庭政审材料。

2、提供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3、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

×1080 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

请于2019年3月1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寄至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联系电话:0531—51771737

电子邮箱:sdfljeb@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 号省委机关大院东一号楼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