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看过来!这些小区暂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2019年02月22日08:23  来源:大众网济宁·海报新闻  作者:史欣欣

住房问题始终是百姓生活的头等大事。各类关于房产方面的纠纷屡见发生,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最近,不少市民打来电话反映自己房子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对此,记者向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在哪些情况下市民无法办理登记。

“如果开发建设单位没有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那么购房人将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名单,其中包括:阳光城市花园、南池汇景园(含润景园、盛景园)、汇翠园、富丽华佳苑、警韵之家、蓝天豪庭、长安花园、明德花园、龙翔任兴1号、瑞和春天、绿色家园、吉祥小区、古楷园小区、铁塔寺小区、琵琶山小区、半截阁小区、渔山小区、枣店阁小区、苏州苑西组团等。他告诉记者,上述小区,有的超规划建设、改变规划用途、无规划竣工验收手续;有的开发企业税费未交清;有的业主与开发企业有纠纷;还有的开发企业找不到,有的开发企业已注销。种种原因,造成了一些市民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除此之外,因存在土地、房产被查封、抵押、冻结等限制权利的情形,也将无法为业主办理产权登记。同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需购买满5年,且补缴相关价款后,才可以取得住房完全产权。

“而且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是,离婚析产后单方申请房屋登记的,按法律规定应该是离婚双方共同申请,但现实工作中往往是离婚人一方单方申请的不能析产登记。”该工作人员说。

他告诉记者,现在很多群众通过市长公开电话、网络问政或其他形式反映很多新建小区和个别老小区不能办证,让他们给予解释。“其实不能办证的原因往往是因为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具备登记条件造成的,可对此我们没有监督管理的职责。”他解释,主要因为不动产登记是遵循依申请登记、要件受理、形式审查及依法登记的四项原则。“一个不动产能否登记发证不是登记机构说了算,而是由不动产本身是否已具备登记法定要件、当事人是否申请以及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等情形决定。”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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