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供图
2月3号,有网友通过平台留言投诉,搭乘鲁HW018*汶上出租车从汶上浓浓婚纱到百姓超市这段路程收费二十元,出租车司机不计时,直接要价且态度不好,请交通部门给予查处。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汶上县政府责令县交通局答复如下:接到群众投诉后,出租车管理人员立即行动,对该车辆进行查处,要求驾驶员所属公司聚鑫出租公司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司机违法事实为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器。具体处理如下:一、通知驾驶员所属公司聚鑫出租公司,对该驾驶员梁某进行培训学习,并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200元处罚。根据《济宁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给予聚鑫出租公司2019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扣5分的处理。二、根据《济宁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驾驶员梁某从业资格证扣5分的处理。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大上路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督促出租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学习,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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