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山东省委政法委获悉,2018年我省对各类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全年全省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3374件,其中打掉涉黑组织8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8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129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6838人,查扣涉案资产27.6亿余元。已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24件2436人、判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08件1363人,各项工作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之年取得丰硕战果。
据介绍,山东省委、省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山东省扫黑除恶工作实施办法》。全省自上而下形成五级书记齐抓扫黑除恶的工作格局,按照“山东战役”方案,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全年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24起1614人。对2018年公安机关侦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律由市级纪委监委直接介入。同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防止“边打击、边滋生”。全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检察建议453条,全省法院系统共向住建、城管、银监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52条。
对存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情形和评定为“二星级”及以下的党组织,全部纳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范围。目前,共整顿完成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895个、城市社区党组织197个。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省市县三级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386个基层建设薄弱村担任村支部书记,选派2300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严把党员和村干部入口关,从制度层面防止出现“带病入党”问题。
为确保专项斗争各项安排落地见效,省委先后部署开展两次全省范围内督导,督导分集中督导和调研督导两种形式,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问询、接受举报、督办案件、下沉督导、暗访调查等形式,督导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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