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权威解答!济宁人不买房,也能提公积金!

2019年01月19日11:16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对于公积金的使用,很多小伙伴都还有疑问。不买房子,公积金怎么提取?看济宁市长信箱权威解答!提取公积金的N种情况,赶紧马克!

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十二种办理条件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材料及时限要求: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联网核查能获取所需信息或证照的,无需提供相关纸质证照)。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网上备案确认书、购房合同、交款票据。在取得购房合同三年内办理提取。

(二)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凭证。在取得契税凭证三年内办理提取。

(三)购买征收住房的,应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交差价款收据。在取得补交差价款收据三年内办理提取。

(四)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城镇的应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农村的应提供《宅基地使用证》及与《宅基地使用证》所在地一致的户口簿、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在取得建筑材料发票三年内办理提取。

(五)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工程决算书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在取得建筑材料发票三年内办理提取。

(来源:济宁政府网、济宁住房公积金)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