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还看手机?这个城市给“低头族”开出首张10元罚单

2019年01月16日09:01  来源:浙江新闻

《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

“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1月14日上午9点24分,在温州市区学院路口,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市民胡女士现场开具了处罚罚单。“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1月14日上午9点24分,在温州市区学院路口,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市民胡女士现场开具了处罚罚单。

这也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这也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

“过斑马线玩手机看不到来往车辆很危险,同时走路慢吞吞妨碍交通。罚不是目的,而是希望引起行人的重视,达到文明、安全通过斑马线。”交警介绍。“过斑马线玩手机看不到来往车辆很危险,同时走路慢吞吞妨碍交通。罚不是目的,而是希望引起行人的重视,达到文明、安全通过斑马线。”交警介绍。

根据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十一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处罚作了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等行为可由公安部门进行管理处罚。根据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十一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处罚作了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等行为可由公安部门进行管理处罚。

为了更好地宣传“车让人人快行”文明交通理念,在开具罚单之后,由志愿者扮演的“慢羊羊”给“低头族”赠送了一只慢羊羊玩偶,希望他们下次能够快行通过斑马线;2名志愿者打扮成“闪电侠”,给快行通过斑马线的小朋友和家长赠送喜羊羊玩偶,点赞他们的行为。为了更好地宣传“车让人人快行”文明交通理念,在开具罚单之后,由志愿者扮演的“慢羊羊”给“低头族”赠送了一只慢羊羊玩偶,希望他们下次能够快行通过斑马线;2名志愿者打扮成“闪电侠”,给快行通过斑马线的小朋友和家长赠送喜羊羊玩偶,点赞他们的行为。

“慢羊羊”送“慢羊羊”“慢羊羊”送“慢羊羊”

2名闪电侠如此面熟,原来其中一名是“非洲小哥”阿达。阿达来自非洲加纳,就读于温州医科大学,他热心公益,还是一名“鹿城海外传播官”。“平时我开车的时候也会看到市民走路慢吞吞或是低头玩手机的现象,确实很有必要警示宣传下。”阿达说,“我在扮演闪电侠,劝导大家快行通过斑马线时,很多市民给我竖起了大拇指,还有市民跟我拥抱,感觉市民对这种宣传方式很认可。”2名闪电侠如此面熟,原来其中一名是“非洲小哥”阿达。阿达来自非洲加纳,就读于温州医科大学,他热心公益,还是一名“鹿城海外传播官”。“平时我开车的时候也会看到市民走路慢吞吞或是低头玩手机的现象,确实很有必要警示宣传下。”阿达说,“我在扮演闪电侠,劝导大家快行通过斑马线时,很多市民给我竖起了大拇指,还有市民跟我拥抱,感觉市民对这种宣传方式很认可。”

“快行侠”阿达与市民“快行侠”阿达与市民

当日,其中一名“闪电侠”是92路党员示范车车长包庆林。作为一名老驾驶员,包庆林在等待红绿灯时也时常遇到斑马线上的“慢羊羊”。“老人我们也可以理解,但是一些年轻人,不但慢吞吞,还边走边玩手机,让人替他们捏了一把冷汗。”包庆林说,“别人在等我们,我们就加快点脚步,人车互让,社会更和谐。”当日,其中一名“闪电侠”是92路党员示范车车长包庆林。作为一名老驾驶员,包庆林在等待红绿灯时也时常遇到斑马线上的“慢羊羊”。“老人我们也可以理解,但是一些年轻人,不但慢吞吞,还边走边玩手机,让人替他们捏了一把冷汗。”包庆林说,“别人在等我们,我们就加快点脚步,人车互让,社会更和谐。”

经过上午1个半小时的直播,现场开具了2张过斑马线低头看手机的罚单。经过上午1个半小时的直播,现场开具了2张过斑马线低头看手机的罚单。

本次活动是“不做慢羊羊·争做斑马线上快行侠”活动现场直击第四场,由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温州交警支队、温州移动、温州晚报联合推出。本次活动是“不做慢羊羊·争做斑马线上快行侠”活动现场直击第四场,由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温州交警支队、温州移动、温州晚报联合推出。

记者从交警支队宣传科了解到,从1月11日起,温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处罚。截止14日下午5点,全市共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文明交通行为20727起,分别予以警告和罚款的处罚,其中警告20102起、罚款625起。记者从交警支队宣传科了解到,从1月11日起,温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处罚。截止14日下午5点,全市共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文明交通行为20727起,分别予以警告和罚款的处罚,其中警告20102起、罚款62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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