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男子吊车操作证脱审仍作业 无证上岗酿惨剧

2019年01月09日15:52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赵豫 崔丹丹 张艳

日常生产作业对专业性要求很高,尤其是涉高危作业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更要严守作业章程,切忌无证上岗。近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潇。

据悉,王潇从20多岁开始学吊车,办理过一次操作证,但后因长时间未从事相关工作,证件已脱审过期。2018年7月24日,王潇受雇于吕某某、姚某某、毛某某三人,到我市高新区某村吊取三人砍伐购买的树木。王潇在使用吊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强行吊取树木,造成吊车失去平衡倾倒。树木掉落砸到吕某某、尹某某、张某某等人,吕某某、尹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受伤。

侦查机关以王潇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高新区检察院审查逮捕,高新区检察院最终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8年8月6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潇。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吊车司机王潇在证件脱审的情况下无证上岗,违反了关于安全生产作业的相关规定,造成了悲剧的发生。检察官提醒市民,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谨记安全规范,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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