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枣庄、日照、莱芜通报5起典型案例

2018年12月27日14:32  来源:​大众日报

临沭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委员冯夫方接受审查调查

临沭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委员冯夫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临沭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冯夫方,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山东临沭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临沭七中、临沭一中教师,共青团临沭县委副书记、书记,临沭县南古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青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等职。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临沭县审计局党组书记;2007年3月至2009年6月,任临沭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共临沭县纪委副书记;2011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临沭县苍马山风景旅游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临沭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6月至2018年1月,任临沭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临沭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2018年1月至2018年2月,任临沭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委员,临沭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临沭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2018年2月至今,任临沭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委员。

枣庄银行君山路支行原行长杜方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共枣庄市市中区纪委监委对枣庄银行君山路支行原行长杜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杜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他人礼品、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安排下属购买高档酒水并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向服务对象借款用于炒股及个人支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杜方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杜方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按程序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照凯润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尉涛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日照市纪委、日照市监委指定办理,中共五莲县纪委、五莲县监委对日照凯润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尉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尉涛违反政治纪律,在开发区工委巡察组进驻凯润集团后,故意隐瞒凯润集团有关经营情况,干扰巡察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进行走访,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安排他人使用“小金库”资金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资金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

尉涛身为国有公司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私欲膨胀,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其违纪违法事实主要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尉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尉涛在忏悔录中反思,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丧失党性原则,私欲膨胀,滥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不愿接受各方监督,我行我素,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愧对父母的养育之恩,愧对领导和同志们的关怀,更愧对党和组织的教育培养。

莱芜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钢城区艾山一中原校长董元明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走访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时任艾山一中校长董元明安排该校报账员购买某商城10000元购物卡用于走访,并以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等名义在本单位下账。该款项已上缴。2018年4月,董元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新区鹏泉街道长安村党支部原书记吕济太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时任鹏泉街道长安村党支部书记吕济太提议,并经村“两委”成员商议,以“零工款”等名义为村“两委”成员先后3次违规发放薪酬34145元,其中吕济太领取7460元。2013年,多次购买价值共20155元的花生油等物品违规用于走访及村“两委”成员使用,“七一”期间违规组织本村党员集体就餐,共计花费2100元,上述费用均用村集体资金列支。吕济太对以上问题负有主要责任。上述款项均已上缴。另外,吕济太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9月,吕济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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