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物业服务收费有规范,你住的小区做到了吗?

2018年12月05日08:4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孙灵猛

济宁新闻网讯 (记者 孙灵猛)为业主提供和谐快乐的社区生活,不止在于建造高质量的房屋,更在于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现在小区物业的作用是越来越重要,它被业主们亲切的称为小区“管家”。

化着职业的淡妆、声音甜美且笑容温柔,这是唐艳艳每天带给小区广大业主的第一印象。作为一名物业管理人员,唐艳艳每天的工作就是处理业主反映的各种问题,今天一接到杨阿姨打来的电话,她立马就带着工程部的同事来到了3号楼。

“孩子们来吃饭的时候,来到之后说,妈,咱的暖气怎么不热,到了他们上班的时间两点钟,就打了个电话,说一会就过去,没想到来的这么及时。”小区业主杨代玲说:“我觉得还不得下午四五点钟来,结果不到三点就来到了,真是服务到家,一步到位。”

小区物业员唐艳艳介绍说,从事物业行业这么多年以来,像业主报修暖气不热,灯泡不亮,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都是比较小的事情,但是对业主来说还是比较重要比较急躁,所以我们接到报修,更应该在最快的时间之内,给业主解决这些麻烦,解决他们的烦恼。

小区内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市民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语,以及修剪成造型各异的绿植,处处是整洁的文明景象,小区物业负责人介绍说,他们是2007年接管的小区物业,逐渐与广大业主打成一片,形成了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一切以业主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小区业主与物业建立和谐关系,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为更好促进这一关系的发展,新实施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分开管理,对其他服务收费等物业收费标准及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在物业服务收费方面,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真实、完整的物业服务成本向业主公开,并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调整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如果物业公司出现违规处罚还是相当重的,比如说未按照规定使用、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资金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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