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8日)是“中国记者节”,是全国新闻工作者的节日。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医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四个行业性节日之一。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确定每年的11月8日为记者节。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
回望记者节的历史,其实早在84年前的1934年新闻界同仁就倡议设立了记者节,日子确定为9月1日。正式以国家节假日的形式确定在11日8日还是18年前的事。
为啥是9月1日,又为啥最终确定在11月8日?我们来看看记者的历史背景。
20世纪30年代初,国民党为加强其统治地位,对坚持正义的新闻工作者加以迫害、逮捕乃至杀戮。1933年1月,江苏镇江的《江声日报》主笔刘煜生,被江苏省民政厅长赵启以“宣传共产”之罪名,下令杀害。上海《申报》登载了这条消息,舆论哗然,新闻界提出“开放言路、保障人权”的强烈要求。为了缓和舆论指责,南京国民政府在1933年9月1日被迫发出《切实保护新闻从业人员》的通令。1934年8月,杭州记者公会向全国新闻界发出通电,倡议定9月1日为记者节,得到不少地区的响应和认同,1934年9月1日,杭州、北平、南京、太原、厦门、青岛等地的新闻界,都举行了纪念庆祝活动,1935年,“9.1”记者节得到了全国的认同,天津《大公报》并为此发表了《记者节》的短评,要求政府积极地解放言论。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中华儿女迅猛觉醒。"8.13"以后,上海许多年轻的新闻工作者,以笔作武器,毅然投身于抗日斗争的烽火中,为民族解放而战。1937年11月4日,范长江、羊枣、恽逸群、袁殊、邵宗汉、朱明等考虑到当时的国内形势,把即将成立的组织定名为"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学会"。1937年11月8日,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学会(中国记协的前身)在上海宣告成立。1949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筹备委员会同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15个全国性人民团体及民主党派一起发起了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凭这一点就足以表明,中国记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新闻工作者的唯一有代表性的人民团体。几十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它积极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和活动,为团结我国广大新闻工作者,推动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开展国际新闻界友好往来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在国内外都有较大的影响。
中国记协于2000年1月25日正式向国务院提出《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专家经过科学论证,国务院于2000年8月1日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同意将中国记协成立之日的11月8日确定为中国"记者节"。从此,新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有了自己的节日。
记者节来临之际,向全国的同行们道一声:辛苦了,节日快乐!
(综合自新华网、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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