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美容机构鱼龙混杂 切莫让美容成“毁容”

2018年10月29日16:10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孙灵猛

济宁新闻网10月29日讯(记者 孙灵猛)爱美是人类的天性,然而单纯的化妆技术已满足不了愈发爱美的女性,于是医疗美容整形成为众多人追求“美”的一种手段。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美容机构违规给顾客进行手术。

据了解,打着生活美容旗号暗地从事医学美容的行为,也属于非法行医,这些美容机构大多为街面门市,或藏于小区住宅,无行医资质美容工作人员将玻尿酸、肉毒素等微整形药品给消费者注入后,不少求美者因此感染毁容、生病住院。有关数据显示,90%以上的整形失败,都是“三非”整形所致,即非法医疗机构、非专业医师、非合格产品。

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四科科长邢岚:“出现问题最多的还是非法的,他们在私人的(地方)甚至是住家,一个小门面里面就敢做医疗美容项目,这样消毒不合格,环境不合格,人员不合格,所有的都不合格,所以就容易出现纠纷,出现事故。”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四科科长邢岚:“大的医疗机构的人员设备和诊疗技术都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但是,如果你去的是个体诊所做美容的话,就需要你去查看诊所是否悬挂了医疗机构许可证,他的许可项目上是否许可了医疗美容项目,给你做手术的医生有没有美容主诊医师证,或者是美容医师备案许可证。”

在此提醒大家,手术前要详细阅读知情同意书,注意手术存在的风险,同时,消费者要索取病历处方或检查报告、交款收据,进行医学美容必须在有关医学记录文书上详细记载手术名称、手术医师、价格等相关信息,以备发生医疗纠纷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四科科长邢岚:“如果对医疗机构或者给你实施手术的医师的身份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2100120,进行举报投诉。如果是民事纠纷,可以走法律程序,如果是正规的医疗机构出现了医疗事故,也是可以举报的,我们作为监管部门会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师护士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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