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济宁市各职能部门发文明确消防员优待政策

2018年10月25日08:35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 近日,济宁市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再发力,邹城、鱼台、金乡、微山等县、市、区卫生、旅游、文物、交通职能部门相继下发红头文件,明确消防救援人员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且首次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凭有效证件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从排队优先,到景点免票,再到正式发文明确,济宁市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实现“三步走”,步步暖人心!特别是将政府专职消防员纳入优抚范畴,享受同等待遇,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取得突破性进展。

相关文物旅游部门发文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凭原有效证件(警官证、士兵证、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证)进入景点,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待国家机构改革完成,出台相关政策后,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相关卫生部门发文规定,医疗机构要在门诊挂号、收费及取药窗口设置明显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探索建立消防救援人员就医、急诊绿色通道,为消防救援人员身心健康提供全方位、最优质、更贴心的医疗服务。

相关交通部门发文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凭原有效证件(警官证、士兵证、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证)优先购票,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待国家机构改革完成,出台相关政策后,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在消防改制转隶的关键时期,济宁市消防支队党委快速反应、积极行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消防改制转隶有关情况,对接有关部门推行优待政策,营造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浓厚社会氛围。此举在全国消防救援队伍中引发了强烈反响,进一步激励全体消防指战员牢记使命、许党报国,纷纷表示将以百倍热情投入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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