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速路上倒车、遮挡号牌 计24分罚款400元

2018年10月17日16:49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李春 赵芬

济宁新闻网10月17日讯(记者 李春 赵芬)现在高速公路上监控全覆盖,可有的司机还是心存侥幸,在高速路上采取紧急停车、变道、遮挡号牌、倒车等违章行为,结果是罚你没商量。

10月9日,在京台高速邹城段徐州方向,一辆小型轿车忽然在高速上停了下来,随后开始右转方向,停在了应急车道上。济宁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曲阜大队民警赵芬:“在京台高速邹城段徐州方向发现一辆黑色小型汽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后方车牌被塑料袋遮挡住,在一名男子和女子的指挥下开始倒车。”

这一幕都被监控拍了下来。黑色轿车在两人的指挥下由主线驶入匝道,随后女子将遮挡后号牌的塑料布拿掉。济宁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曲阜大队民警赵芬:“该车辆现在行驶到匝道处,随后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将前方和后方的号牌遮挡物拿掉后准备上车,但就在这时,这名女子又从车上下来,将后方车号牌遮挡住,他应该是受到驾驶员的指使,怕被监控拍到,又把塑料袋遮挡上了。这一幕被监控系统一一记录下来。”

在轿车驶下匝道的过程中,一阵风又将遮挡号牌的塑料布吹起,号牌清晰可见。济宁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曲阜大队民警赵芬:“该车辆倒车、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被监控一一记录下来,民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记12分,罚款200元。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记12分,罚款200元。该车辆共计24分,罚款400元。”

高速公路不是普通道路,交警因此对驾驶员进行提醒。济宁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曲阜大队民警赵芬:“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在出行高速时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路线,如果发现自己走过了路口,一定要“将错就错”,车辆继续行驶,应到下一个收费站或者服务区选择掉头。切莫存在侥幸心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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