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和《中国铁路济南局济南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划定并公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函》(济铁土房函〔2018〕322号),区政府决定对境内新兖铁路安全保护区进行划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城境内新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要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要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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