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面向社会招聘100名勤务辅警 12日-17日报名

2018年09月13日15:48  来源:济宁新闻网

根据工作需要,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计划及要求

市公安局勤务辅警100人,具体职位及计划见《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要求能够胜任昼夜24小时轮班。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2年9月12日至2000年9月12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觉、嗅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2018年9月17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孔子人才网(网址:http://www.kzrcw.com/)注册后,点击公告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二)现场审核确认

1、确认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确认地点: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济宁市洸河路129号)。

3、确认需携带材料: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退役士兵《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其他相关资质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4、现场审核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以上材料进行确认。

5、现场审核确认合格的,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应聘职位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包含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及公民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等。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共测评三项内容,分别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七、体检、政治考核

体检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卫计委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进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公示和聘用人选。

八、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致使拟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核。

九、公示及签订合同

对全面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统一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济宁市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济宁市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  0537—2323411

附件:

1、《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应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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