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人民法院:重拳打击“老赖” 强制执行不手软

2018年08月31日16:28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张晨曦

济宁新闻网8月31日讯(记者 张晨曦)近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件侵权案件,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因不按规定期限将所占用的土地归还原告,而且在接到法院下达的公告后还拒不执行。兖州区人民法院针对这一行为重拳出击,对侵权的房屋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有力打击了“老赖”行为。

2017年5月19日,原告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办事处,范堂村村民委员会,就土地侵权一案,将被告人李某告上法庭,经过多次开庭和审理,案件得到了终审判决。其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之内,返还原告土地3.26亩。可是,在判决生效之日起,李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无奈之下,原告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办事处,范堂村村民委员会在今年的6月5日,向兖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李某在接到法院公告后仍不执行,法院决定当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了解到,这次强制执行共出动警员70余人,他们将直接赶赴范堂村,对李某长期侵占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和附着物,进行现场拆除。据了解,李某侵占村委的土地为3.26亩,涉及地表房屋约30间,现场经过工作人员的排查,在确保安全后,将对房屋进行拆除。

执行一庭副庭长程军:“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以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也依法张贴了公告,在6月30日之前贴的公告,被告也拒不执行,后来依法对(被告)进行了拘留,因为(被告)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是刑事拘留;但是刑拘之后,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在申请人强烈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对涉案土地准备进行返还。”

在确保无误后,工作人员一声令下,拆除工作立即进行。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瑞山:“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责任人,精准攻坚,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以坚定的信念,必胜的信心,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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