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车主 9月1日起 违章消分规则正式调整!四大调整内容请注意

2018年08月30日14:55  来源:齐鲁晚报

一年365天都开车,难免有违章。

对于莽撞的老司机来说,

一年可能12分都不够扣,

甚至还有人得请朋友帮忙销分

如果以后还想这样操作,

难度就加大了!

靠帮别人消分的黄牛党就要失业了!

9月1号起,违章消分规则将会调整,车主们请注意!

从9月1日起,

处理非本人车辆电子眼

必须提前面签!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比如: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9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那是不是随便绑定多少都可以呢?

当然不可能。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如何绑定?

驾驶人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电子眼,可通过易站通自助处理终端、微信、支付宝、邮政网点等渠道,绑定有两种途径: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在手机上实名注册并绑定,也可前往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窗口进行面签、现场绑定。

区别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到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窗口现场绑定,最多可绑定3辆非本人机动车。

1绑定流程示例

2拍摄照片示例

注意:

不同实名注册途径,

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

1、“交管12123”手机App

1

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2

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3

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的已注册用户

4

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2、通过交警处罚窗口办理

1

申请绑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警支队车管所人工窗口进行实名注册

2

可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1—3辆

3

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

4

同一机动车只允许最多被3个用户同时绑定

如何进行实名绑定

1、“交管12123”手机App

第一步:下载APP进行个人用户注册。

第二步: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点击右上角“+”号,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

第三步: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2、通过交警处罚窗口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准备资料:

申请人带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车辆所有人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交警提示注意事项:

1、驾驶人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后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只适用于罚款200元(含)以下的简易程序的违法。

2、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警察”违法。

3、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4、9月1日前通过线上渠道处理“电子警察”违法原有规定不变,系统不审核车辆绑定情况。

5、9月1日起,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后,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请广大驾驶人尽可能提前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以避免新规实施后造成的不便。

希望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选择合适的销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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