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给残疾儿童插上起飞的翅膀

2018年08月23日09:30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苏茜茜 孙丹丹

8月22日,山东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济宁)调研座谈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为54109名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服务率达95%,其中0至9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现全覆盖,已为1620名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训练服务。

康复与医保和社保制度相衔接

2014年10月,我市将0至7周岁儿童脑瘫、智障、孤独症的康复纳入《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甲类病种,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2015年12月,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由0至6岁扩大为0至9岁,并明确在机构训练的低保家庭残疾儿童每人每月给予150元的生活补助。2018年1月实施的《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了“0至6周岁儿童听力语言、白内障、肢残、低视力和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残疾”5种甲类门诊病种的医疗待遇,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7万元,完善了残疾儿童的基本医疗制度。同时,我市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纳入了市政府《济宁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济宁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济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济宁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等规划和服务项目,使康复救助政策与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制度有效衔接。

三级预防力降新生儿现残率

我市将0至3岁疑似残疾儿童评估、0至6岁新发疑似残疾儿童信息监测纳入了《济宁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并进行试点和推行。我市实行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产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列为政府民生工程,有力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新生儿童现残率逐年降低,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残疾的发生。同时,各级残联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爱耳日”、“孤独症日”、“爱眼日”、“残疾预防日”等宣传时机,广泛宣传《残疾预防和康复条例》和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的宣传,增强了全社会预防残疾的意识。

数读

全市残疾人家庭签约人数达8.5万人,精神病患者签约2.5万人,签约残疾人得到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个性化康复服务。

我市现有持证残疾人19.11万,其中0至17岁持证残疾儿童8726名,占持证残疾人总数的4.57%。

“十三五”以来,我市累计康复救助残疾儿童4586人次。其中,听力言语残疾儿童638人次,占13.9%;人工耳蜗植入手术191例,占4.16%;脑瘫儿童1526人次,占33.25%;智力残疾儿童1245人次,占27.32%;孤独症儿童989人次,占21.55%。

已救助的非持证残疾儿童178人,主要为0至3岁残疾儿童。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脑瘫儿童呈逐年下降趋势;孤独症儿童逐年大幅上升,2016年214人、2017年252人,2018年已达459人。各级财政康复专项资金和医保资金共投入1.56亿元,基本实现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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