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今年职称评审有这些新变化!速来了解一下

2018年08月18日08:28  来源:济宁新闻网

我市2018年职称评审开始啦!新变化不少哟!

下放评审权限,明确工作职责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下放至县级

授权11个县(市、区)和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县(市、区、功能区)所属一级教师资格的评审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单位自主权,调动基层单位职称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司其责做好评审工作

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

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

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指导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做好评审前材料分类整理、准备工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组织服务工作;

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标准条件、工作程序、评审质量;

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压实责任不跑腿

压实部门责任,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一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得指派申报人员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

简化流程方便群众

强化服务,优化申报流程。对于市级承办的中、高级评委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送至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最大限度简化流程、节省时间、方便群众。

创新评价机制,打破资历、学历限制

建立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引进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可在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医疗卫生专业除外),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县级及以上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

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量限制。

衔接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

凡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明确可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职业资格可视同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完善申报公示制度

单位要按规定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建立评委会全程监督机制

办事机构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有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

建立职称诚信制度

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规定,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小贴士

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总的安排是:8—9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要求部署开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和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待考试成绩公布后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另行通知。(来源:济宁人社宣传)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