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任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意见出台

2018年08月17日08:51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任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的意见

济任义招字〔2018〕2号

各教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8〕8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6〕4号)、《济宁市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济发〔2016〕15号)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18〕73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任城教育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小学招生工作

(一)入学条件。今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具有任城区户籍,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参照城区学校招生要求。

(二)招生时间:2018年8月20-23日

(三)入学方式和程序。继续执行学校招生服务区制度,严格规范招生流程,继续使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申报、现场审验和录取。今年入学适龄儿童须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未在网上进行报名的,无法生成学籍。

1.报名。8月20日上午8:00至8月22日下午6:00,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在招生学校工作人员指导下登陆所属学校网站、平台专用网址(http://rcxxrx.rcqzty.com:3012)或“中国·任城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jtj/), 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任城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在网上进行登记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审验。8月21日上午8:00至8月23日下午6:00,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按学校告知的具体时间,携带适龄儿童并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适龄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与家长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待审核合格后由招生学校入户调查核实。

3.录取。8月24-25日,对学校入户调查核实确无异议的,经教办、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应入学而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各小学要认真做好动员工作,对劝说不通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由政府责令家长送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证明,报当地镇街人民政府或者区教育体育局审定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五)在各教办领导下,由各中心小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小学招生工作。

三、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时间:2018年8月20-23日

(一)各教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划片,依法安排所辖小学毕业生全部进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在各教办领导下,由初中学校、中心小学具体负责组织初中招生工作。

(二)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服务区内小学五年级的学籍招收新生。所有小学必须无条件向对口初中学校输送新生,为初中学校招生提供便利条件。各初中学校要无条件全部接纳对口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凡未到服务区内初中学校报名就读的学生,由各教办、各学校认真做好动员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责令家长按时送子女入学。

(三)各初中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经教办同意可接收具有本地户口的非服务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区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各镇街当年小学毕业生学籍与升入初中新生学籍注册情况,统计本辖区小学毕业学生升入初中学校入学率,其结果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教育督导评估。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任城区户籍适龄智障、聋哑儿童要分别到任城区特殊教育学校、任城区聋童学校报名,适龄盲童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到户口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自觉与政府决策保持一致,切实做到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要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实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设立招生工作办公室,公布招生电话,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切实做好招生的宣传、教育、引导、资格审查、政策解释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二)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按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设重点班和实验班。严把入学资格关,杜绝不足龄儿童、复读学生、信息造假学生等入学。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全部升入初中就读,严禁留级;坚决控制辍学,坚决杜绝招收未毕业的小学学生。与各学校签订《2018年任城区农村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责任书》,对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按“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严禁在校学生重复建籍,严禁抢注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确保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与实际学习学校一致。对在校生数和班额达到规定上限的学校,无学生转出的,不准接受学生转入。严格实行招生计划管理,对未经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突破招生计划和班额上限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格公示制度。各学校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公示,让社会各界、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促进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示的内容包括:招生电话、招生时间、报名方式、入学条件、服务区范围、招生计划、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编班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2018年任城区农村各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

2. 2018年任城区农村各小学招生计划

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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