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男子骑电动车逆行被查 面对处罚强词夺理

2018年08月16日16:05  来源:济宁新闻网  作者:张晨曦 李欣

济宁新闻网8月16日讯(记者 张晨曦 李欣)近日,市交警队吴泰闸中队民警在贵和岗点治理非机动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时候,一辆电动自行车自西向北逆向行驶,执勤人员立即将其拦停,并告知其行为违法。可面对处罚,这位市民却不怎么配合了。

面对执勤人员的劝阻,电动车驾驶人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和交警理论了起来。他认为他已经到了目的地,就不该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处以20元罚款,而肖某面对处罚,依然强词夺理。

任何理由都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既然违法了,那就得老实的接受处罚。面对肖某的强词夺理,执勤交警对他进行了多次警告,并拨打了110报警。最后,肖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配合了处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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