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家住梁山县小安山镇某村的李先生接了清挖河道的工程,租了几辆挖掘机在河岸干活。16时,工人们将挖掘机停在一旁休息。突然间“啪啪”几声,李先生发现有人正对着挖掘机用强弩射击钢珠,驾驶室的玻璃瞬间被打碎。李先赶紧上前制止,没想到他刚走过去,钢珠就向自己飞来,一颗打在了手上,鲜血瞬间涌出,另一颗打在了胸口,李先生痛得顿时说不出话来。待他定睛查看时才发现,射击钢珠的正是邻居单某,李先生见无法阻止其行为,急忙拨打了110报警。
小安山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将毁物伤人的男子单某抓获。来到派出所后,单某却开始耍赖,态度十分顽劣。不论民警如何询问,拒不供诉自己的姓名住址,选择用“沉默”对抗。由于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虽然是“零口供”,单某一样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7月20日,单某因故意伤害、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两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被梁山县警方行政拘留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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