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工商局《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为了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市工商局决定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电器产品、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本次抽样检验要求为:消防类商品样品抽取在建材市场及消防器材经销专卖店随机进行;电器类商品、电动自行车类商品样品抽取在商场、专卖店和批发市场等场所随机进行。同一品牌同一种类商品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批次。抽取样品要兼顾省内、省外品牌。有一项不合格即判断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本次抽样检验于2018年7月17日至7月20日进行抽样,8月20日前出具商品质量初检报告,并向市工商局报送《检验报告》和《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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